索 引 号: | 555506312/2023-55262 | 信息分类: | 劳动、人事 / 社会保险信息 / 其他 |
发布机构: |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| 生成日期: | 2023-09-20 |
生效日期: | 废止日期: | ||
信息名称: | 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及待遇核定发放服务指南 | ||
文 号: | 关 键 词: | 养老;退休 | |
内容概览: | |||
在线链接地址: | |||
文件下载: | |||
一、退休申报
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的11日至次月6日的法定工作日,由所在单位或退休代理机构办理退休申报手续。
网办大厅线上申报
申请退休时为单位职工的,由单位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(https://rs.jshrss.jiangsu.gov.cn,以下简称“网办大厅”)进行申报。登录前点击页面上方“地区切换”,选择“南京”。
登录后在pg电子模拟器网站入口首页“一件事一次办”栏目中点击“>”,选择“退休”—“办理”,依据档案填写个人基本信息、退休基本信息及工作简历,并勾选“是否纳入社会化管理、是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、是否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信息采集”等一次办事项,确认后生成《退休一件事申请表》(一式三份)。
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需在登录后选择“单位办事”—“社会保险”—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务”—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”,依据档案填写个人基本信息、退休基本信息及工作简历,确认生成《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》(一式三份)。
人社一体化平台申报
申请退休时为灵活就业人员(含中止缴费人员),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确定在我市的,由最后参保地退休代理机构通过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进行申报。
二、材料报送
单位或退休代理机构于申报次日起的2个工作日(每月11日至次月6日的法定工作日)将办理退休所需材料报送至档案受理窗口,窗口受理后出具《受理通知书》,退休审批部门将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。
办理退休所需材料
1.参保人员人事档案
2.参保人员签字、单位盖章的《退休一件事申请表》/《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》(一式三份)
3.经参保人员签字确认的1992年1月后历年的《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(参保人员)》
4.单位盖章的参保人员身份证、户口本复印件
5.申请病退人员还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(完全丧失劳动能力)及本人退休(退职)申请
6.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的,还应提供参保人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和公示材料
报送部门
市本级及玄武区、秦淮区、建邺区、鼓楼区、栖霞区、雨花台区至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(水西门大街61号东二楼社保综合窗口)报送。江北新区、江宁区、浦口区、六合区、溧水区、高淳区根据属地原则至各区退休审批部门报送。
三、审批情况查询
单位报送档案后,可登录网办大厅,点击右上角“单位名称”,通过下拉菜单进入“单位中心”查询审批进度与结果。
1. 审批进度查询:选择“办理中”模块,如退休审批办件当前状态为“待审批”,说明审批部门尚未出具审批意见。
2. 审批结果查询:选择“已办结”模块,如退休审批办件当前状态为“退休审批复核通过”,说明退休审批已通过;如当前状态为“审批不通过”,说明退休审批未通过(点击右下方“查看进度”可查看审批不通过原因),单位凭《受理通知书》在西一楼103室领取退回的档案材料。
四、待遇核定与发放查询
每月11日至次月6日的法定工作日,待遇核定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待遇核定,单位可登录网办大厅查询和打印待遇核定结果,无需再到经办窗口领取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核定表》。待遇核定表打印路径如下:
1. 单位登录网办大厅,选择“单位信息”—“养老待遇”—“基本养老金核定表”。
2. 输入相关信息,点击“查询”,在“基本养老金查询列表”框内勾选需打印人员名单,点击“﹥”,将人员名单移入“需打印基本养老金列表”框内。
温馨提示:输入信息为筛选条件,为非必选项,按需填写即可。
3. 点击“导出”,系统将自动弹出“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导出人脸认证”二维码,扫码认证后即可导出、打印待遇核定表,系统支持批量打印功能。
温馨提示:进行认证的人员应为网办大厅账号登录人。
五、《职工退休养老证》电子证照查询
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可登录“江苏智慧人社”app,点击pg电子模拟器网站入口首页“亮证”或右下角“我的”—“我的证照”,选择“职工退休养老证”,查询《职工退休养老证》电子证照。该证照与原纸质退休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特别提醒
获取权益记录单
1. 网办大厅:参保人员登录后,通过右上角用户图标下拉菜单进入“个人中心”,选择“我的权益单”—“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(参保人员)”,结算期开始年月选择“1992年1月”,终止年月选择当前年月,点击“预览”即可查询和打印。
2. “江苏智慧人社”app或微信、支付宝小程序:参保人员登录后,选择“个人权益单”—“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(参保人员)”,结算期开始年月选择“1992年1月”,终止年月选择当前年月,点击“预览”即可查询,点击“保存图片”即可保存和打印。
3. 自助服务终端:参保人员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,就近至市、区、部分街道社保经办服务网点或社银合作网点,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查询和打印。
核对权益记录单
为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,参保人员在确认《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(参保人员)》时,应认真核对1992年1月后企业工作期间参保缴费信息,包括缴费年限、缴费基数、中断缴费等情况,如存在应录未录(1992年1月后已经实际缴费但未录入的)、应缴未缴、应转未转(江苏省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无需转移)等情形的,务必至所属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相应业务处理后,再进行退休申报。
新增网办大厅经办人
经授权的管理员和经办人均可登录网办大厅。
授权路径:点击右上角“单位名称”,通过下拉菜单进入“单位中心”,选择“经办人管理”—“创建经办用户”。
授权完毕后,管理员或经办人本人登录“江苏智慧人社”app,点击右下角“我的”—“企业服务”—“我是经办人”,确认并设置经办密码后,即可登录网办大厅办理相关业务。
办理第三代社保卡
新办退休人员退休待遇通过江苏省社会保障卡(第三代社保卡)银行账户发放。各参保单位或退休代理机构应及时通知新办退休人员,在办理退休申报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至区社保经办机构或银行网点(工商银行、农业银行、中国银行、建设银行、交通银行、邮政储蓄银行、南京银行、江苏银行、紫金农商银行、溧水农商银行、高淳农商银行、招商银行)申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(第三代社保卡),并至所选银行的本市任一网点激活银行卡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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