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 引 号: | 555506312/2024-18299 | 信息分类: | 劳动、人事 / 部门文件 / 通知 |
发布机构: |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| 生成日期: | 2024-03-12 |
生效日期: | 废止日期: | ||
信息名称: |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| ||
文 号: | 宁人社函〔2024〕27号 | 关 键 词: | 部门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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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人社函〔2024〕27号
各区(园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,市各有关单位:
根据省人社厅工考办通知要求,现就继续做好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“江苏工勤人员继续教育云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云平台”)从2024年3月1日-12月31日开放学习,学员根据自身工作安排2024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课程。
二、培训对象
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工勤人员。
三、培训内容
“云平台”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由思政、通识、岗位技能提升三大类课程组成。
四、课时安排
技师、高级技师40课时/每年,其中思政12课时、通识12课时、岗位技能提升16课时;其他等级工勤人员24课时/每年,其中思政7课时、通识7课时、岗位技能提升10课时。
五、功能操作
1. 平台登录。工勤人员通过身份证及身份证后六位(默认密码)登录http://www.jsgkpx.com。首次登录需进行人员库比对,非在库人员无法登录。
2. 报名缴费。工勤人员登录平台后可根据年度进行报名缴费(不区分等级),缴费过程中可填写开票信息,系统将根据工勤人员开票信息自动开票,工勤人员可在发票入口下载电子发票。
3. 选择课程。缴费成功后,工勤人员根据自身等级进行选课,需同时满足思政、通识、岗位提升三个类别的课程结构化要求。
4. 在线学习。选课成功后,工勤人员进行课程学习,“云平台”在学习过程中设置相应措施确保工勤人员的学习时间及质量。
5. 在线考试。每一课程学习完成后,工勤人员完成课后测试视为获得该门课程学时。
6. 证明打印。所有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,“云平台”自动生成培训证明。工勤人员可在“云平台”培训证明栏目查看并下载培训证明。
7. 课程评价。工勤人员可对所学课程的课件内容、教师授课质量进行评分。
8. 信息中心。“云平台”设置信息中心模块,操作手册、培训通知、政策文件等通过信息中心展示,各地资讯可通过信息中心发布,也可在自有网站发布后通过“云平台”pg电子模拟器网站入口首页各市入口进行链接。
9. 移动端学习。“云平台”配套提供移动端学习,工勤人员可通过移动端进行报名缴费、选课、学习、考试、课程评价等,满足移动学习需求。
六、相关要求
(一)各单位高度重视工勤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,保障工勤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益,确保应学尽学,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经费,从各单位教育培训费中列支,由工勤人员所在单位解决。
(二)初级工、中级工如需补学2019-2023年继续教育课程,可于3-12月登录平台选择相应年度进行补学;2024年申报高级工转岗人员如需补学2019-2023年继续教育课程,单位提供证明至各级工考部门,经省工考办审核后开放平台;其余人员如需补学2019-2023年继续教育课程,平台在2024年第四季度开放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七、pg电子模拟器网站入口的联系方式
“云平台”运营服务机构(承担网络培训)联系电话:4000968823。
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4年3月12日
文件点击下载:宁人社函〔2024〕27号
文件解读链接:关于《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》的政策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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